常見問答
更新日期:
109-11-16
發布單位:
香山區公所
類 別:
調解業務
聲請調解項目為何?
(一)
1、民事事件:如損害賠償、債務、單純車損之交通事故等。
2、告訴乃論之刑事事件:傷害、毀損、有體傷之交通事故等。
3、非告訴乃論之刑事事件之民事部分:交通事故過失致死。
(二)不受理調解事件
1、民、刑事事件已在第一審法院辯論終結者。
2、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之租佃糾紛
3、非告訴乃論刑事事件
4、離婚、收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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